1、承担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的具体工作。
2、调查分析学校党风廉政状况,及时向纪委领导、学校领导和上级机关反映情况,并针对一些倾向性问题提出建议,供纪委或领导参考。
3、承担违反党纪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起草调查、审理报告,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
4、参与对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考察。
5、对学校党委、纪委的决定、决议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负责纪律检查案件的督促、审理、报表处理、上报等工作。
7、负责起草纪检方面的专题材料。
8、负责上级交办案件的审理工作。
9、参与学校专项监察工作。
10、承担纪委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