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学校纪委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等各项工作。
2、协助调查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党规的案件和违反政纪的行为,做好调查谈话纪录等各项工作。
3、抓好案件检查、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案件审理、控告、申诉、监督、教育、调研等日常工作;
4、协助调查处理纪检、监察的来信来访工作,做好信访件的登记、归档工作。
5、负责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来文登记、承办、保管、归档工作。
6、负责起草本校纪委、监察处的各类文件、材料、计划、总结、通知、报告等。
7、负责本校纪委、监察处的各类文件、材料的保管、立卷、归档工作。
8、做好招生监察、效能监察和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9、负责检查、督促经校长批准的工作结论或意见书的执行情况。
10、完成纪委书记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