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河南科技职业大学纪委(监察委)!
返回首页|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的通知
时间:2020-01-09 09:37:53

关于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的通知

校各单位: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关系到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的发展,涉及到学校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职称评审工作,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环境,现就我校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对参评人员的纪律要求

1、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评审资格且后3年不能申报,并给予通报批评。

2、自觉维护职称评审纪律,坚决杜绝游说拉票、送礼宴请等违纪行为。如发现,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二、对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要对申报人员一视同仁,实事求是的评价申报人员学术水平、技术能力、业绩成果。

2、要遵守评审纪律,坚持评审原则,保守工作秘密。评审工作期间,评委不得私自外出或会客,禁止私自与评审对象联系。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的评议、答辩、讨论、表决等情况。所有参与职称评审工作的专家评委和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申报本次职称评审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谋取私利,接受参评人员以职称评审为由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或安排的宴请,不得为申报人员游说、拉票。如发现有上述行为,将视情节采取暂停工作、通报批评、撤销评委资格等措施。

三、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各院、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得违反政策规定,为参评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职称评审工作要坚持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有关部门、评审推荐组织和经办人员在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另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干预评审工作,影响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设立举报信箱、举报邮箱zkyjwbgs@163.com,欢迎广大教职工对职称评审工作期间的各种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校纪委将加大职称评审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20年1月8日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3-2014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纪委(监察委)    |    豫ICP备09016128